南审金审学﹝2020﹞ 26 号
关于减免藏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重修课程费的实施办法
各二级学院、部,各部门:
为做好藏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切实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,经学院研究,现就减免藏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修课程费规定如下:
1.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藏族学生,即申请的学生已在学院困难生库注册。若未在困难生库注册,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。
2.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藏族学生,原则上每门课程给予一次减免重修课程费的机会。学生自愿注销原合格成绩而另行申请重修课程的费用不予减免。
3.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需填写《j9集团国际站官网藏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修课程费减免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并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核。二级学院对相关信息审核确认后,通过钉钉办公系统(以下简称“钉钉”)提交相关部门会审,其审核程序为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困难生身份,教务管理办公室对学生重修课程学习情况、重修次数进行审核,并依据“钉钉”审批结果办理重修编班等相关手续。为保证学生有效学习,原则上每生每学期不超过两门重修课程。
4.二级学院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加强教育和管理,要求学生珍惜重修机会,认真参加重修学习。若取得重修减免资格的学生在重修学习中无故缺课达1/3者,学院将取消该生其他课程重修费用减免资格。
5.除上述情况外,其他平时自身学习努力且生活确实困难的少数民族困难生,可参照本办法执行,但需要在“钉钉”教务管理审批流程后,增加分管院领导审批环节。教务管理办公室和相关二级学院与部门依据院领导审批结果,办理相关手续。
6.减免的重修费用由财务处根据“钉钉”下载的审批单,直接进行相应财务处理,相关经费从学院专项助学经费中列支。
附件:j9集团国际站官网藏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修课程费减免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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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0月27日